Tuesday, 8 May 2007

大街上的「店」

小時侯,每天似乎都要來回幾趟「店」和禮拜堂。當時並不覺得有甚麼特別之處。現在想起,這樣的生活是非常獨特的,絕無僅有的。不但在沙巴沒有,在香港、在愛丁堡也沒有。不只我們家後來再也沒有這樣的生活,就是別人家,也絕無我們這樣的經歷的。

「店」,其實座落在班台唯一的大街上,地址上馬來話就叫Jalan Besar,直譯的意思完全相同。

「店」有樓上樓下,樓下有三進,最前面就是店面,是三姑的洋品商店,然後是樓底間,就是我媽媽午間休息之處。一邊是樓梯,另一邊三姑堆了些店裡的存貨,留下一個空間正好放一張自製的活動帆布床。下一進是包括天井和飯廳。真有個井在那兒。想起真奇妙,原來小時候就用這井裡的水洗澡,有時是屋簷上雨天時順著水槽流下來的雨水。圓型的水井口上一邊隔起了洗澡間,另一邊就是透天的天井,平常母親就在那裡洗衣服了。

過了天井,就是飯廳,放了一張圓桌,有個舊式的菜櫥,存放著碗碟叉筷,若有當餐沒吃完的剩菜,都會往裡頭放。

過了飯廳,是通往舊式的廚房:約有九百平方呎大小,水泥建的灶至少有三乘八呎,有三個灶頭,可以推柴燒飯。記得過年過節時,灶頭上放的是一個大鍋,上面可以擺放七、八層的蒸籠,不論是蒸年糕或是一小碗一小碗的糯米雞,或是端午節蒸粽子,都得用上這些舊式灶頭。後來,搬了新家後,我們都還常常懷念這種規模和氣派。當然,小時候並沒有想到,要完成這麼大的廚房飲食「工程」,有多費勁呀!

「店」還有樓上,父母、大姊、二姊住於樓上,好像還有三姑。我小時候本來是住在「店」的樓上的。但不知為甚麼,我們兄弟一個接一個,長到一般大小,就都去到祖母家去睡了。祖母口裡常對人說:

「這些孫啊,真愛和我住,和我很親哦!」

回想起來,大概是我們一個個都長大了,不能再和父母住了,兩個姐姐是排行在大哥之後,也都大了,男女分房,房間不夠,我們這些男的就只有搬到祖母那裡了。

其實,「店」和祖母家,也就是禮拜堂,只隔一條馬路再加一拐兩彎約一百公呎左右的距離。記得那時候每天都要來回幾趟的。午飯、晚飯都在店裡吃。下午四點鐘左右,三哥就負責騎著三輪車,從禮拜堂載水到「店」裡用,可能那時「店」還沒有自來水吧!猶記得,在那之前,還有印象是大姐和二姐還要到「店」後馬來甘榜(Kampung,鄉村之意)拿著扁擔去挑水,扁擔上一邊一個水桶,要帶著韻律的,才能挑得滿桶的水。

當時家裡大人或作兄姊的,就是這樣的忙碌著,我怎麼沒有感覺。日子大概也辛苦吧!彷彿大家都沒有喊苦,或許是我太小,這些都超過我的感受範圍,或是經歷都被大人過濾掉了。

要夠回去,還有甚麼體會?會對我的生命有甚麼改變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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