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四十一年前,在馬來西亞一個少為人知的小鎮上,在報紙上曾報導為白粉黑區的北馬的漁村,在唯一的基督徒家族裡,我出生了。父親給了取了名字:父親的姓,加上A和B兩字的大名。先賣個關子,名字要到故事的尾聲或中途才揭曉。或許提早,誰知道?每一樣事情都有其時機,都有它成熟的時機。時候到了,心靈裡覺得:是了!就在這時候,那便是揭曉之日了。
班台,頗,好遙遠的一個地方。卻在這一生中永遠成為我的一部份,會是永遠嗎?人在這一生的每一部份,會暫有永恆裡的記憶空間嗎?時間與永恆,相對的詞,相對的概念。沒有時間,那有永恆;沒有永恆,哪有時間。是永恆(是永恆的父,永在的上帝)創造了宇宙,創造了時間,創造了感知時間的人。
時間即是光的效應。光照射在空間裡,才會有時間的理解。有空間裡的光,有永恆的光;時間的光就是太陽光在空間中的照射,永恆的光就是上帝。
我人生裡的最早一部份的時光,會是永恆嗎?是四十年前、然後延續的一段時光,還是記憶?記憶能帶進永恆嗎?
一切都有一點糢糊了。說退隱了更貼切。沒有時間空間,外在的和心靈的,讓退隱了的時空記憶浮現。該回去嗎?要在每一個現有時空、每一個當下、此際此在中撥騰出那麼一個時空來回去,每用當下的一刻回去,當下便少了那麼一刻的當下,那當下成了當下中包含過去的當下,但這包含過去的當在的意義就在於它當包含過去、消融過去、寬宥過去,使過去和現在,在現在這一刻成就新的一刻:既有過去,又有現在,卻又是全新的過去在現在中。
是的,該回去了!不是一次。我只能在每一個當下抽出一個此時此際回去。這一刻,只能有這一段抽出,一段交融。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