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12 July 2008

再度遇見的父親(一)

再度遇見的父親:大兒子與父親

 

那時,大兒子正在田裡。他回來離家不遠的時候,聽見音樂跳舞的聲音,就叫了一個僕人來,問他這是怎麼一回事。僕人說:「你弟弟回來了,你父親因為他平安無恙的回來,便宰了肥牛犢。」大兒子就生氣,不肯進去;父親出來勸他。他對父親說:「你看我服事你這麼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,可是你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,叫我和朋友一同歡樂。但你這個兒子,常常跟娼妓在一起,花盡了你的財產,他一回來,你倒為他宰殺肥牛犢!」父親對他說:「孩子,你常跟我在一起,我的一切都是你的。只是因為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,我們應該歡喜快樂。」

 

大兒子的反應是那麼的自然,也讓我們覺得那麼的熟悉。這麼多年,在弟弟出走以前,我已經忠忠心心的打理家被的業務,弟弟出走後更是如此。在大兒子,一直努力的要他父親放心,希望他滿意他這個兒子,總是想盡辦法把一切做得最好。心理和輔導學家幫助我們更明白到,作兒女的,總想讓自己所做的合乎父母的期望,甚至是希望自己所選擇的學位、事業都滿足父母的期望。有時連選擇對象也充滿壓力,希望自己所選的,父母也喜歡。放低標準一點,也希望他們至少能接納。

我們今天沒有談小兒子,他代表的心態是:選擇自己所要的,能自主自決。大兒子的卻是:想滿足父母的期望。兩種都真實,那種都重要。但就是那麼的難以平衡。有的是過於想獨立以至趨向於叛逆,(誤解了父母管束的心意。當然也有父母是過於管束的)。有的是過於想滿足父母的期望,以至不斷透過工作表現,希望得父母的贊許與認可。

我從小也希望自己被認可,但採取了一種反叛的形式。我們家在家鄉是所謂「基督教家庭」,但就某個程度而言,這樣的身份沒有給我帶來祝福。我是說就某方面而言。我們家有一種基督徒情意結,就是要有好見證,不乖,不要像外邦人。但這樣的約束自己,沒有幫助我經歷上帝的愛。以至到我大學的時候,我決定要按我喜歡的方式生活。我沒有把這樣的反叛完全對著家庭,而是對著上帝。家族的壓力太大了,我把不在的反叛變成了內心的反叛。我對上帝說:「如果我變壞了,你還是愛我,那你是真愛我。如果我遠離了你,而你還能帶領我歸向你,那你是真有能力的上帝。」

不論是採取小兒子的反叛,還是採取大兒子的孝敬,其實都是期望父親的認可。

這兩種情況,都使到孩子沒有和父親建立起真正的愛的關係。雖然大兒子一直在父親身邊,但他不覺得被愛。他活得太累了,像一個雇工一樣,沒有真正享受作兒子的身份,也沒有享受父子情。你看他說:「你看我服事你這麼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」。這正是他的心聲。所以他生氣:this is not fair.  不公平!不公平!

可能你也是像大兒子一樣,很認真的過日子。可能你也對上天有不滿,為甚麼那些人壞得很,為甚麼他們悔改,就要給他們機會呢?為甚麼我一直認認真真的過日子,卻沒有人來為我歡呼,為我慶祝一番!

父親對大兒子說:「孩子,你常和我在一起,我的一切都是你的。」不知這是父親對他這麼說,還是大兒子以往可能聽見卻不太有感覺。但這一刻父親說:「孩子,你一直都和我在一起。」你一直都和我在一起!你知道嗎?不是你做多少,而是你和在一起,你和我在一起,是因為你是我的兒子呀!

再度遇見的父親(二)

父親真和我同在嗎?記得我和我父親的相處是非常非常的少的。

但他嘗試了嗎?小時候,我們一家去怡保外婆家,有時候可能是午飯或晚飯,會在茶樓吃飯。那是我的至愛,還記得那是舊式的茶樓,伙記會在大堂裡高聲大喊顧客所點的。記得爸爸一定會給我叫我愛吃叉燒包,還有芋角。那時也愛吃叉燒河粉。

小時候也常去檳城,都是因為我生母身體有病,但我也覺得隨父母去,能搭渡輪從北海到檳島,而且在渡輪上還能買冰淇淋吃是至上等的享受。

和父親相處的機會不多,我以往常抱怨父親沒有懂得表達,沒有懂得愛我,也懷疑父親的愛。

我不止一次和別人說起父親是個怎麼嚴厲的人,比如我小時候只敢和他要學費,拿了學校派發的成績單,也只敢「粒聲唔出」的拿給他說:「爸爸簽名。」我還常說的是,他是十二個兄弟姊妹裡的老大,說的時候帶著揶揄,說他每次從外頭回來,明明大家都在談笑風生,遠遠的一聽見他的腳步聲,就全部啞雀無聲,回到房間到回到房間,到廚房去的到廚房去。真是不明白他的心!

還有,榴槤季節時,他有時候會買一整籮的榴槤,想想他是一家老大,比較他的弟妹不說,已經成家了嫁了的不說,還有好些是和他兒女一起長大的,都住在一起,豈能說這是買給我自己一家的,其他人沒份。就像他常說的,要嘛全都有,不然就全都沒。教育也一樣,要自己兒女有錢升學,弟妹就得能升學。不能讓兩方都有的話,就都沒有。

父親啊!我怎麼一次又一次的聽,也一次又一次的對別人復訴我記憶中的你,都沒有對你說聲謝謝,對你表示讚賞和欣賞呢!對不起!反而是你常記得欣賞我,而很多時候我不但把你的欣賞視為理所當然,而且沒有去感受和真誠的接收。

再度遇見的父親(三)

可是,回想,不知我剛才說的這些點滴。還有其他的:如有一次,我在仙本那我們家在沙巴的江魚仔廠和玉米(包黍)廠運貨下來,他嘗試讓我開大卡車,是充滿鼓勵的。 還有,他還會在家人面前稱讚我開得不錯。 還有,他也稱讚我比其他兄弟懂得背貨。他也不常責備我。記得我大學畢業後剛回斗湖我們家不久,有一次開了Van出去,在外面不小心退車的時候撞到了車後,回家說起,他說:「開車總會如此的,哪有甚麼!」

弟兄姊妹和朋友們,這比喻也是對我們說的。這一章聖經第一和二節說:「眾稅吏和罪人,都接近耶穌,要聽他聽道。法利賽人和經學家,紛紛議論說:「這個人接待罪人,又和他們一起吃飯。」耶穌聽見他們這麼議論,就講了三個比喻,這浪子的比喻就是三個中的最後一個。這父親就是天父上帝,大兒子就像那些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和文士(經學家),小兒子就是罪人。

從這個比喻裡,我們看見,小兒子不明白父親的心,大兒子也一樣。上帝乃是我們眾人的父,你或許是小兒子,或許是大兒子,但從來都沒理解天父的愛。或許你沒有感受到自己的父親的愛,也同樣沒有感到天父的愛。這裡是個邀請。我不知道這種「再度遇見的父親」要如何出現。但我覺得地上的父親和你的關係,常常也非常影響我們和天上父親的關係。好消息,我們的心可以是活的,就像我一樣,我是這段時間突然對父親有一種從心底來的諒解。非常神奇!才上個月,我也講這段經文,本來想用舊講章,但誰知道心境不一樣了,體會不一樣了。

只有你才知道如何解開你和你父親的結,只有你能去經歷,沒有人能取代,沒有人能代辦。

Tuesday, 9 October 2007

亨通之內家或外家

我們一家亨通嗎?

亨通,是上帝的祝福。
亨通,是指順境嗎?
不亨通,是逆境嗎?

記得以前祖母說過,內孫都比較乖。
我自己是她的內孫,我不敢說。
蒙不蒙福,是上帝與人立約和守約的結果。
祂是守約施慈愛的上帝。
不過,仔細再看看,祖母許多的外孫,可能不再到教會崇拜和聚會。

為甚麼呢?
不被家族認同?
一種抗議?
或是對「內家」所謂比較乖的無聲的抗議。

羅馬書第一章十六、十七節說:「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有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(外邦人)。」
其實,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,都是上帝奧秘旨意中的一份子。
其實,不論是內孫、外孫都是孫。
不論是女兒是男兒,都是親身的孩子。
在基督裡,兩下合而為一。男或女、外邦或猶太,為奴的或自主的。

我們不論是內家、外家,都是蒙恩的,若不是蒙恩,就都在罪裡了。
我們在自卑的罪裡、自義的罪裡,
我們互相定罪、指責

在基督裡,要常更新而變化,連家族也是。
內家或外家,都一樣珍貴。
如果我們不看重外家,會把它拒於福份之外,
若外家自認是外家,而沒有憑著信心一樣領受那在基督裡的福份,
一樣自拒於福份之外。
但若在信心裡,我們看見福音書裡許多耶穌所讚許的外邦人的信心,
也可比擬為我們家的外家。

若自比為內家,如猶太人一樣。
切沒有像亞伯拉罕一樣成為萬族的福份,
我們就辜負了上帝的恩約。
我們今天,如論是何人
都是蒙恩,才成了「何等樣的人」。

Wednesday, 27 June 2007

店後的椰林

小學升中左右吧!已經搬入平民屋(兩房單層式,前幾年父親租給人才月租金馬幣八十元,折合今日十二英磅左右)。

平民屋至舊店中間可以走捷徑,其實是穿過一片椰林。椰林裡都是細沙地,聽說以前其實是海邊沙灘,為何當時已隔海岸有幾乎一公里之遙則不得知了!

林中是零落的馬來甘榜的高腳屋。

經過高腳屋旁有時候看見在井邊洗澡的馬來婦女,心中窺視的慾望便形成極大的掙扎。

不知能否用以下兩點來分析這種掙扎的複雜性:一是新教(基督教)傳統中的性壓抑或性忌諱,另一方面則是中國人對小孩只有口腹和養好身體之關係,而較忽略心理成長的關注。雙重含糊的結合,使到這種性的關注沉潛到下意識,甚至於躲在隱密的角落,而且通常是不健康的角落。

從稍為知性到三十而立之年,由大童經少年到青年時期,這方便可以說是空白和隱密的,以至於有礙一個完整人格的成長。

我想,這是許多華人男孩必經之路,但也是這一代需要反省和突破之路,以至下一代能建立更健康和獨立的人格,以免被羞恥心(來自中國文化)和罪疚心(來自基督教文化)壓迫以至長出畸形的人格。

經過椰林,以今天的視角而言,知道那是都市人所欣羨的經驗,但回想當年,沒有所謂的美感的欣賞,反而是童稚之心,加上害怕犯罪的心情所攏罩。

人需要不斷的再教育方能還原原境和原心,境還原為客觀之境,心還原為不偏差之心,再重新結合。